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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生活,我们为什么需要遗嘱?

2020年7月28日 作者:金夏律师

在加拿大,遗嘱太重要了。今年疫情也促使很多人开始思考死亡,了解遗嘱,进行遗产规划。

如果拥有一定资产,或者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同居伴侣,或者正在分居协议中,起草一份遗嘱太必要了。 大家也普遍认同遗嘱的必要性,但很多朋友却并不明白没有遗嘱死亡到底会给家庭造成什么样的困难。这篇文章简单介绍一下 拥有遗嘱的几个重要好处和无遗嘱死亡的法定遗产分配规定,希望大家重视遗嘱的重要性。

拥有遗嘱的几个重要好处:

1)遗嘱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资产的传承。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资产进行分配,起到资产传承到家人后辈的作用。同时,一份遗嘱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家庭成员对遗产的争执,对家庭和谐是有利的。

2)遗嘱可以指定谁来照顾未成年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由法院来选择家庭成员或者非家庭成员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遗嘱里有指定,法院一般会尊重父母的愿意。

3)遗嘱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承担着最重要的角色,处理清算资产,拍卖资产,纳税,分配遗产剩额等所有事务。 所以,遗嘱管理人的指定太重要了, 必须是立遗嘱人信任且有能力担当得起遗产管理的人来处理遗产事务。

4)有遗嘱死亡,家人可以避免掉无遗嘱死亡遗嘱管理人任命程序。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没有立下遗嘱,导致家人不得不去法院申请复杂而持久的无遗嘱死亡遗嘱管理人任命程序。 今年的疫情使得这个程序变得更加繁琐和持久, 在大多地区,目前完成这个程序或许需要两年以上。

5)遗嘱可以给予同居伴侣遗产。 在安省,同居伴侣无权享有无遗嘱死亡法律的继承权。 如果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逝者的遗产会根据无遗嘱死亡法律被分配给拥有继承权的人, 同居伴侣什么都得不到。

6)遗嘱可以指定特别的赠与。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特定的人,不一定是家人,可以是任何想给予的人或机构。

无遗嘱死亡的法定遗产分配:

一个人如果突然逝世,没有遗嘱,首先,其家人并不能自动继承逝者的财产, 而是必须去法院申请无遗嘱死亡的遗产管理人任命。在此期间,逝者的所有资产都会被冻结,家人不能动用这些财产。

等到法院任命了遗产管理人,家人也不能决定遗产的分配,遗产将跟安省的继承法案 的规定进行法定分配。该规定如下:

1)如果只有配偶没有孩子,所有遗产归配偶。

2)如果有配偶和孩子,遗产总价值少于20万加元的,全部归配偶。遗产总价值多于 20万的,前20万归配偶, 剩下的配偶和孩子再分。

3)如果只有孩子,由孩子们平分。

4)如果只有孙辈,由孙辈平分。

5)如果没有配偶,孩子,孙辈可以继承,则由父母平分。

6)如果没有以上的, 由兄弟姐妹平分。

7)如果没有兄弟姐妹的,由侄儿侄女平分。

8)如果以上都没有,甚至连别的亲戚都没有,遗产将最终将归安大略省省政府所有。

可以看出,父母在无遗嘱死亡的法定继承中排位是非常靠后的。这与中国的继承法有很大的区别。在中国,父母,配偶,子女都属于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在安省, 父母的继承顺位却是排在了孙辈后面, 以至于在很多无遗嘱死亡遗产分配中,父母完全无法继承到遗产。 对于我们华人而言, 可能在观念上感情上难以认同。 所以, 我们需要遗嘱来提前做好安排。

进一步,无遗嘱死亡的法定继承规定对于一些再婚家庭和重组家庭的影响是很难估计的。 可能法定的遗产分配方案与逝者的意愿完全背道而驰。 比如说,逝者在之前婚姻中的子女无法继承到或者只能继承到很少一部分的遗产。

拖延症和不愿接受死亡是生活的常态,但意外死亡一直都在发生。 明智的做法是,起草一份遗嘱,以此避免当意外发生时对家庭和爱的人造成更大的压力与困难。

***作者声明:该文章仅为法律常识普及文章,并不代表法律意见,如果您有法律需求,请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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