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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审盘点:一场谎言和人性的大戏

2017-12-21 来源: 新闻117

  东京时间12月20日15时,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获刑20年。判决过程中,陈世峰一度近乎晕倒。

  自12月11日江歌案在东京裁判所开庭审理以来,6日审理几乎每日都会出现公众意想不到的状况和信息,江歌案变得越来越复杂,当时在场的3个人中,唯一肯定会说真的话的那个人已经开不了口,另外两个人的说辞互相矛盾,真假难辨。这是一场关乎谎言和人性的年度大戏,大家追庭审,看的是案情,辨的却是人心。

  如今判决下达,也许还会有哪一方提起上诉,但2016年11月3日的那个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两个人,其他也许人永远都不会得知。

  日本法律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江母对判决结果不满无法提起上诉,因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检察方和被告,遗属不属当事人。只有检方不服判决时,还可以二审公诉至高等法院,三审上告至最高法院。江母可以对陈世峰提起民事索赔,按照过往判例,法院会支持的赔偿额度约为1亿日元。赔偿仅限于陈世峰在日本的个人财产,其父母的财产不会作为赔偿的来源,以陈世峰在日本的经济状况来看,江母恐怕难以得到多少赔偿。

  庭审第一日

  陈世峰方提出“刘鑫递刀锁门”说

  陈世峰一方提出“刘鑫递刀说”和“刘鑫锁门说”,称刘鑫进门后对江歌说自己害怕,于是递出一把水果刀让江歌防身,随即锁了门。并提到案发过程中江歌一直在按门铃,但刘鑫始终没有开门。

  陈世峰律师还提到报警录音里有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一句是用中文说的,是在报警电话接通后刘鑫与警察通话前录到的,这是刘鑫的第一次报警录音。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在这一天亮明了自己的辩护思路,陈世峰是去找江歌做恋爱咨询的,没有提前准备刀,是为了躲闪江歌的刀子反而误杀了江歌,第一刀就是致命伤,为失手造成,所以不是故意杀人罪,后面的十几刀有杀意,是为了避免江歌没有死给父母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江歌母亲的前任律师大江洋平对这个辩护思路表示不太能理解。

  第一日庭审还公布了江歌的尸检结果,江歌死状极为惨烈,颈部被刺11-12刀,其中致命伤为6、7号伤口,位于左总颈动脉,被刺两次,形成两道伤口,伤口深达气管,法医表示,血会像瀑布一样流出,这样的伤口可造成受害者几秒钟内失去意识,无法喊出。但法医也表示,无法确定伤口形成的顺序。

  江歌手指上还有5处伤口,法医鉴定为防御伤,是躲避刀刃形成的伤,而不是手握刀具刺向他人形成的伤。

  检方在这一日明确提出陈世峰为蓄意杀人,杀人动机是觉得江歌对他与刘鑫复合构成阻碍,对陈世峰律师的种种辩护意见予以反驳。

  庭审第二日

  江歌母亲出庭 刘鑫律师自爆被坑

  法庭公布杀害江歌的凶器的形状,是一种日本百元店很常见的水果刀。江母当庭讲述了她和江歌最后一次通电话的情形。江母向法官宣誓时,陈世峰直视江母30秒。

  警方当庭播放了刘鑫的报警录音,进入庭审的记者认为,录音提现刘鑫报警时非常慌张,她自己也说了“很害怕”这种话,录音有惨叫声部分未播出。播放的录音中有警察问刘鑫门是否锁着,刘鑫回答“锁着”。还有两段报警录音,分别来自刘鑫和邻居,警方没有播放录音,但公布了文字。

  住在203的邻居小岛在案发当日对警方做的供述也在这一天的庭审公布,小岛称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快速跑过去,然后听到恐怖的叫喊声。他们推开门,看到一个女子躺在地上,男子在女子的脖颈处摸索,他们以为是女人喝多了,与男子有对视,看了约3秒就关了门。随后听到跑走的脚步声,再开门发现有血迹,立即报警。邻居称报警时听到外面有人说“你们快来,姐姐不行了”的话语,但尚需确认。

  3次报警时间分别是:

  11月3日 0点16分 刘鑫报警

  11月3日 0点21分 邻居小岛报警

  11月3日 0点22分 刘鑫再次报警

  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导师称他2011年曾买过行凶所用的那种刀,但没有拆开包装,也不知刀为何不见了。

  根据陈世峰就读学校研究室钥匙外借记录,陈世峰11月2日10点20分借出钥匙,11点07分归还钥匙。

  确认陈世峰是从刘鑫的手机中得到了江歌的微信。

  陈世峰刘鑫恋爱史公布,陈世峰表示自己压力很大,希望刘鑫不要离开他,多次求复合。

  陈世峰和刘鑫案发前的最后交流也公布了,陈世峰去刘鑫打工的地方再次求复合,刘鑫临时拉了店里一位小林先生说是她新喜欢的人,并要求小林先生假装她的男友,小林先生同意了。陈世峰说如果刘鑫和小林交往,他会不顾一切。陈世峰问刘鑫与小林先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刘鑫称这是她的隐私。

  这一天,一位自称刘鑫代理律师的女律师,网名@律师一姐在微博发文称自己被刘鑫套路了,但是网友对这个律师大多没有什么好感,认为她不够专业,更像一个蹭热度的网红,甚至有网友指出,她根本不是正规从业律师。

 
 

  庭审第三日

  刘鑫出庭 称门铃声和惨叫声都没听到

  刘鑫在一个单独房间以视频形式出庭,法官席和控辩双方席位可看到视频,旁听席可听到音频。

  刘鑫否认锁门,否认递刀,仍表示她推开了20公分的门后被大力撞回,再打不开。

  刘鑫对警方播放的第一段录音开头的那句中文提出异议,她表示自己当时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而不是“把门锁了,不要骂了”,但检方与陈世峰辩护律师的材料都显示为“把门锁了,不要骂了”。检方对此提出质疑,因为刘鑫去年12月录口供时说的这句话是“把门锁了”,用的是命令型语气,现在却改为疑问句。辩方律师也提到了语气的变化,刘鑫表示日语和汉语不同,无论命令型还是疑问型,汉语都可以是“把门锁了”。刘鑫还对陈世峰的辩护律师表示,她去年12月7日接受检方讯问时已经请翻译帮她把“骂”字改为了“闹”字。刘鑫表示,“怎么”两个字是没有录上,检方当时只让她改不准确的内容,没有让她补充内容,所以她没有加“怎么”两个字。

  辩方律师还提到,警察又问了一次门上锁了吗,刘鑫回答“上了”。

  而2016年11月3日在中野警察署,刘鑫对警方说“姐姐把门从外面锁了”。

  2016年12月7日刘鑫接受检方问讯时,检方问门是从外面锁了吗,刘鑫回答“记不住了”。

  刘鑫表示,警方第二次问她时,她大脑处于混乱状态,在警察署那样说是因为第二次推门没推开,所以觉得门从外面锁了,接受检方问询时那样说是因为没有第三次开门确认,所以不确定。

  综合检方和辩方提供的信息,刘鑫报警时声调突然提高之前,语气较为平静地回答警察自己的国籍是中国,警察说完“已经出警了,请放心”后,刘鑫突然声嘶力竭地喊“啊!拜托了!”“啊!快点!姐姐危险!”刘鑫表示,语调突然提高,包括第二次报警要求警察叫救护车,都不是因为自己看到了什么,她是基于江歌长时间无应答而猜测江歌可能遇到了危险,因为日语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于是用提高音调的方式希望引起警察重视。

  检方披露刘鑫第二次报警时对警察说“有人突然被袭击”,警察问她是如何被袭击的,刘鑫答“她脱了鞋进了房间,不知道”,于是警察问“不知道是否被袭击吗?”刘鑫答“是”。刘鑫庭审时说,她当时只是猜测有人被袭击,并不确定,不敢对警方说谎。

  庭审公布的录音中有很短促的门铃声,但刘鑫当庭说没有听到门铃声。而检方报告书中说,刘鑫与警方通话时,警方问他按门铃的是男是女,她回答可能是男的。辩方律师进一步提出,刘鑫在报警时对警察说过“一开始有人按门铃”,警察问过两次“按门铃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刘鑫第一次回答“可能是男的”,第二次回答“男性男性”。

  对于自己的当庭证词与之前的证词或录音有出入的地方,刘鑫多以记不清了、或日语不是自己的母语为由作答。

  陈世峰唯一的证人,他的“日本妈妈”没有出庭作证。

  陈世峰方指刘鑫去年10月前后怀孕,刘鑫否认。网友猜测,陈世峰是在暗指刘鑫不会在11月初进入生理期。

  刘鑫出庭戴了一条红色围巾,引起网友不满,网友称,刘鑫第一次见江母,穿了一条红色裤子,这一次出庭又戴了一条红色围巾,对死者和遗属没有充分的尊重。

  刘鑫在回答陈辩护律师提问时,称江歌打工的地方是一个类似酒吧的地方,徐静波庭审后发微博表示,酒吧在日本是女人陪男人喝酒的地方,而江歌打工的地方大众消费的居酒屋,江歌的母亲更是在刘鑫自己写过的文字里找到了刘鑫准确知道江歌打工的地方是居酒屋的证据,并表示刘鑫明明去过那个地方,痛斥刘鑫损害江歌名誉。

  

     庭审第四日

  陈世峰称听到刘鑫锁门声 刀扎江歌10秒钟

  庭审第四日和第五日都是对陈世峰的问询,第四日庭审,陈世峰对“刘鑫递刀说”增添了很多细节。

  陈世峰说,他当时确定刘鑫已完全进屋,江歌慢慢朝房间走,慢慢用右手打开房门,右半身还没进入门内时,他拍了江歌肩膀两下,江歌被吓到,突然回头“啊”地叫了一声,陈世峰立即用手捂住江歌的嘴,又立马缩回来,作出“嘘”的动作,示意江歌安静。当时门半开约30厘米,刘鑫把江歌推了出去,推出去的同时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究竟是“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还是“三叔,你接住,我害怕”,陈世峰说自己已不确定,因为日语里“坚持”和“接”的发音很相近。

  网友怒斥陈世峰和刘鑫都开始在发音上做文章,一个“骂”“闹”不分,一个“坚持住”“接住”不分。

  陈世峰所说的接住,指的就是刘鑫在递刀给江歌,他回忆刘鑫的包里可能有刀,刘鑫拿钥匙时带出了一个东西,他怀疑那就是刀,但不确定。

  陈世峰还称,江歌被刘鑫推出门后,江歌立马转过身拧门、敲门,他在门口听到门立马被锁上,听到了上链子的声音。

  网友痛斥刘鑫和陈世峰都是“影帝”,都没有说真话,但也有一些网友表示,自己居然开始有一些相信陈世峰的说法。

  接下来,陈世峰在庭上讲述了他误刺江歌的过程。

  陈世峰说,江歌突然从手里拿出了一把刀,向他的腰部刺来。他用左手去挡江歌的刀,江歌又把刀换到了左手上,然后又立刻刺了过来……陈世峰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江歌的手掰开。陈世峰说,如果他想弄伤江歌,完全可以直接刺江歌,他错误的认为自己可以掌控局面。陈世峰说,他不能松手,因为一松手就不知道刀会刺向哪里,他准备把江歌的手固定在墙上,把刀夺下来,江歌反抗,一瞬间,也许江歌是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是没有力气了,刀一下子刺到了江歌的喉咙。

  陈世峰说,刺死江歌后,他听到了刘鑫报警的声音,他回忆自己大概刺了江歌10秒钟,刀扎到江歌锁骨的时候,刀刃断了。他曾对警察说,他恨刘鑫。

  法庭上,陈世峰对现场发现的凶器的刀柄提出了质疑,他说,刀刃断掉后,他去拿刀柄,刀柄滑落。现场的刀柄是在楼梯上找到的,但陈世峰说,他绝没有把刀柄仍在楼梯上。律师出示了警方找到的刀柄照片,陈世峰说,照片中的刀柄看起来很干净,而案发时的刀柄很滑,上面有很多血。

  在这一日的庭审中,检方对陈世峰进行了一系列的提问。

  检方提到江歌2016年10月14日曾告诉陈世峰,刘鑫怀孕,陈世峰付了10万日元,并询问陈世峰是否就此事与刘鑫进行了确认。

  陈世峰回答没有,而是直接把钱给了江歌。案发当天,陈世峰同样没有向刘鑫确认怀孕的事,理由是刘鑫对他态度一直不好,即使江歌撒谎,刘鑫也一定会和江歌站在一起,然后私下把钱分掉。

  法官问陈世峰为何不提前与江歌约好就直接上门去找江歌咨询问题。

  陈世峰回答中日文化有差别,在中国,去别人家中不需提前约定,他认为江歌不会不让他进门。陈世峰说,他是2日晚上去江歌家前才发现江歌把他拉黑了,江歌2日下午虽然对他说过再不走就报警了,但他和江歌开了几句玩笑,江歌就恢复了平常的态度,陈世峰说,他和江歌没什么矛盾,也没什么误会,江歌没有主动介入他和刘鑫的感情,只是他认为刘鑫比较听从江歌的意见,如果和江歌搞好了关系,与刘鑫复合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

  检方询问陈世峰何时扔了隐形眼镜,陈世峰答大概去年8月就扔了。检方表示2016年11月29日,警方在陈世峰家的冰箱里发现了一个隐形眼镜盒,既然把隐形眼镜都扔了,为何还保留眼镜盒。陈世峰答谁会把眼镜盒扔没扔这种小事记那么清楚。

  检方质疑陈世峰当晚乔装是有预谋的杀人,他戴着口罩,帽子,还戴上了连帽衫上的帽子。陈世峰回答,口罩他每天都戴,戴衣服上的帽子是因为伞放在了3楼,他去取伞时戴帽子挡雨。检方进一步提出,监控镜头显示陈世峰是在便利店内戴上的口罩,是否因忌惮便利店内有监控。陈世峰否定了这一说法,他说去的路上他一直抽烟,不便戴口罩,便利店地方小人多,抽完烟口臭,所以他戴了口罩。

  关于陈世峰讲述的江歌遇害过程,检方质疑陈世锋改口供。检方认为,陈世峰是在周一听到法医证词时,才发现自己所说的刺左颈的说法不成立,遂改为刺右颈。

  在回答检方的提问中,陈世峰多次进行了反问,或直接表示无法回答。如陈世峰的律师问陈世峰作出杀人的决定用了几秒钟,陈世峰答1-2秒。检方问陈世峰只想到江歌活下来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难道没想过江歌死了会被索赔,陈世峰回答“请问1-2秒,你能考虑多少事?”再如检方质疑陈世峰把隐形眼睛扔了,却还留着眼镜盒。陈世峰回答“你们有几个隐形眼镜盒子,隐形眼镜扔掉时,你会不会有意回忆还有没有其他盒子?不会的。”

  面对检方质疑其改口供,从刺左颈改为刺右颈,陈世峰直接回答“你这样的问话方式我无法回答”。

  在网友看来,陈世峰庭上的态度可称嚣张。

  这一日庭审,陈世峰首次向江母致歉,他说他写过很多次道歉信,但都没有交给法庭。因为庭审是他唯一一次跟江歌母亲见面的机会,他想当面把道歉信递到江母手上,想当面跟江母说对不起。陈世峰当庭哭泣,背部发抖,他的日本律师也当庭哽咽,一直用手帕擦泪。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还在庭上问陈世峰,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父母没有来见他,因为江歌没能跟自己的妈妈说再见,所以他的父母也不会来见他。说到此处,日本律师哽咽,陈世峰也泣不成声。陈世峰提到自己的父母住院了,两人都已60多岁,退休了,没什么经济来源。

  对于陈世峰的忏悔,江母没有太大的反映,只是时而点头时而摇头,看着前方,同样无动于衷的还有众多网友,指陈世峰留下的是“鳄鱼的眼泪”,这样的表演是为了博得法官同情,尽量为自己争取更短的刑期,还有些网友对日本律师的做法也进行了冷嘲热讽,认为律师当庭抹眼泪也是演戏的一部分。

  

  

  庭审第5日

  陈被曝行凶前已准备与别人同居 刘鑫微博更名

  第五日庭审,陈世峰继续接受检方和法官问询,江母出庭做心情陈述。

  江母当庭晕倒,致使短暂休庭。陈世峰说他不知该如何赔一条命,如果可以,他愿意尽他全部个人力量去谢罪。听到这里,江母当庭高声对陈说:“还我女儿,用你的命来赔!”陈世峰回答他愿意以命偿命。

  陈世峰说刺杀江歌时他浑身颤抖,尿了一裤子,并说他的父母愿做经济赔偿,但江母不接受。父母之所以一直不露面,是因为网上到处是陈世峰的个人信息,他的父母不敢露面。

  江母认为,陈世峰完全没有悔过,他的家人也没有一句道歉,陈世峰一直在演戏,她要求判处陈世峰死刑,并征集到了450万死刑申请的签名。但日本法律界人士表示,这450万签名不会对判决起到任何影响。

  这一日庭审曝出陈世峰在行凶前已准备与另一个女孩同居。2016年11月2日是星期三,陈世峰说新女友周一给他发了很多房子照片,要求周六(11月5日)就去看房子,而6日是他的论文提交日,他会很忙,所以只能2号晚上去找江歌和刘鑫。法官询问陈世峰为何不等与刘鑫复合再放弃和新女友的同居,陈世峰答在日本租房子很麻烦,解除租赁会浪费钱。

  陈世峰还在法庭上抛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他说刘鑫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清楚地写着她听到门外门把手转动,有人使劲敲门。他认为那是案子刚刚发生后的供述最真实,但后来刘鑫的证言渐渐变成了门没锁和记不清,他质疑这么大的漏洞为何无人关注。

  审判长厉声告诫陈世峰,法庭不是他表述意见的地方,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他要做的只是回答提问。

  同在这一天,刘鑫将自己的微博更名为“证人刘鑫”。几天后,她又将自己的微博进行了认证,认证信息为“留日学生刑案当事人”,目前粉丝数已达21万多。

  

  庭审第6日

  检方求刑20年 陈方律师又提出“刘鑫洗刀说”

  经历了周末的休庭,12月18日,江歌案进入第6日的庭审,这也是庭审的最后一天。

  这一天,陈世峰方面唯一的证人,他的“日本妈妈”向法庭递交了书面陈述,表示自己因畏惧中国的舆论而未敢出庭作证。证人对陈世峰仍做了较好的评价,认为陈世峰认真和善,并提到陈世峰与刘鑫交往之初她就反对,但未说明反对的理由,事发后她后悔当时没有更强烈的反对。但反对陈世峰与刘鑫交往的理由,证人并未说明。

  这份书面陈述的递交标志着证据调查阶段全部结束。

  接下来,检方做了最终论告。

  检方认为,陈世峰是确有预谋的杀人,随身带换洗衣服、未戴平时戴着的眼睛、未用平时的乘车卡都显得异常,行凶前喝酒是为了壮胆。检方认为,陈世峰的目标是刘鑫,他想对刘造成严重伤害,江歌为了保护刘鑫成了陈世峰的障碍,于是被陈世峰杀害。陈世峰称是江歌先拿刀刺他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陈世峰身上并无防御伤。“刘鑫递刀说”也不成立,且事发时如果刘鑫开门或刀刃没断,则刘鑫也有可能被杀害。如果是失手杀害,被告应该在第一时间叫救护车,但陈世峰没有这么做。

  检方认为陈世峰杀机强烈,有计划性,手段残忍,且无悔意,庭上百般狡辩脱罪,故向法庭求刑20年,这已是日本杀人罪的最高量刑。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也在庭上做了长篇陈述,最重要的一点是认为检方受刘鑫证言影响太大,而刘鑫的证言根本不可信。陈世峰的辩护律师表示,就锁门这一问题,刘鑫更改口供显得很不自然。刘鑫曾供述江歌为了保护她而从外面锁了门,但江歌遗物背包的拉链是拉上的,辩护律师认为江歌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时间拉开背包取出钥匙再拉上背包。在门外“骂”或“闹”的是江歌,她在用山东方言责怪刘鑫。辩护方再指是刘鑫锁了门,因害怕遭到遗属谴责而作伪证欺骗检方,刘鑫的证言应被全面否定。

  辩护方还指出,刘鑫不但把刀递给了江歌,还在案发后清洗了刀柄。

  凶器刀柄放在距离事发地点8.36米的楼梯上,刀柄只有前面的塑料护柄检测出了血液,而刀柄正面和背面都没有检测出血液。依据常理,刀柄上应有大量血迹,但警方找到的刀柄很干净。

  陈世峰0点19分逃跑,根据当时的情况,只有刘鑫有动机清洗刀柄,目的是清洗那上面自己的指纹。辩护律师认为刘鑫当时从猫眼看到被告走了,然后开门,回到厨房清洗干净刀柄后再把刀柄放到了楼梯的第一段位置,此时刘鑫已看到江歌被刺,所以在0点22分再次报警,并让警察叫救护车。因而203住户的证言中才会提到听到玄关外有人打电话报警说类似“姐姐危险,请立刻来”这样的话。

  陈世峰向江母跪地磕头谢罪,江母大声说:“我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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