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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头案新进展 李伟光申请无条件脱罪

2017.02.02 来源:加拿大商报

2008年发生在缅省温尼泊的灰狗公共汽车斩头案有新进展,华裔案犯李伟光,目前已向假释局提出无条件脱罪(Absolute Discharge)申请。

案中遭斩头的22岁男性乘客麦克林(Tim McLean)的母亲代尔丽(Carol De Delley)向媒体透露,指获法庭官员知会,目前已改名贝克(Will Baker)的李伟光,已向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Criminal Code Review Board)提出无条件脱罪,相关聆讯将于2月6日展开。

代尔丽透过社交网络发文表示,如果批准,意味着李伟光将完全脱罪,而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案件发生于2008年7月30日,当时46岁的李伟光在乘坐行驶于横加高速的灰狗公共汽车,至缅省波蒂奇拉普雷里(Portagela Prairie)时,突然向坐于身边,素不相识的22岁乘客麦克林施袭,最终将其斩头及开膛,更曾生啖其肉。

法庭之后裁定,李伟光患有精神病,故无需为其行为负责。在最近一次上诉中,刑事审议委员会允许李伟光独自居住,不过就需接受一定程度的监督,及需不定期进行药检。

李伟光虽然无需为行为负刑事责任,但就被判监禁于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接受治疗,不过在这之后的数年间,李伟光成为医院模范病人,每年均获批取得更多人身自由,但就仍需定期服用精神治疗药品。

代尔丽指出,无条件脱罪,是成人刑事定罪中的最低量刑。

「如果罪犯获无条件脱罪 … 即等同其控罪自批准日起完全取消。大家就此谈谈看法吧。」代尔丽在贴文中写道。

加国最高法院早于1999年曾裁决,指如果确认当事人对于公众不构成重大威胁,刑事审议委员会必须批准无条件脱罪。裁决还补充指,在当事人无需为犯罪行为负责时,委员会仍坚持做出有条件脱罪裁定,就必须同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当事人对公众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李伟光犯案前,坐在其身边的22岁被害人曾微笑向其问好,而李伟光就指,当时听到上帝说话声音,要求他立即行动杀掉该男子。其后李伟光向该年轻人身体连续刺刀,车上乘客四散逃离后,他仍不停攻击已无知觉的被害人,直至警方到场将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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